1、护照(已有护照的学生,护照须在2009年1月31日之后到期有效)
根据公安部门规定,申领护照时,满16岁的学生,需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亲自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(洪公祠一号);未满16岁的学生,还需学生监护人(带身份证及户口本)陪同到公安局办理。
时间:周一至周六,周日不办理。护照办理时间需15个工作日,请尽快办理。
护照申领过程:到公安部门指定的照相馆拍摄护照用相片;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《护照申请表》,交验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。
申领护照费用由学生监护人自理。
2.半年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,用铅笔背书姓名。(可用护照照片)
3.户口本复印件
①如学生与父母的户口地相同:需提供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;
②如学生与父母的户口地不同:需提供学生户口所在地户口本的第一页、户主页、及其学生与户主关系页的复印件;父/母户口所在地户口本第一页、户主页、及父/母与户主的关系页的复印件。
4.银行开具家庭3万元存款证明(原件),并提交存单复印件一式2份。
5.父母身份证清晰复印件一式2份。
6.学生本人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1份。
7.填写其他所有表格,包括:
l 澳洲签证申请48R、54号表、补充信息表及其声明书;
l 家长委托书必须父、母双方分别签字。
8、以上签证所需材料请于5月12日之前准备齐全,交至中山南315号(瑞华大厦1806室)
说明: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。凡签名处必须签中文与英文(汉语拼音)。
南京世朝教育交流中心
2008年4月2日